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
专业课≥90 分;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70 分,第二名≥80 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 10 分。?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
专业课≥90 分;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70 分,第二名≥80 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 10 分。?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
专业课≥90 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 10 分。?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393 分。?
录取原则:1.建筑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273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在建筑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总分≥377 分。
2.城乡规划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273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在城乡规划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总分≥380 分。
3.风景园林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273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在风景园林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总分≥373 分。
4.设计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在设计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总分≥376 分。
5.风景园林: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
国家分数线(33 分,33 分,252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在风景园林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总分≥373 分。?
录取原则:各研究方向,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517 分。?
录取原则:各研究方向,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
专业课≥90 分,专业课成绩总分≥488 分。?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专业总分≥480 分,
专业课≥90 分;面试≥120 分。?
录取原则:政治≥40 分,外语≥50 分,国家总分≥361 分;专业总分≥470 分,
专业课≥90 分;面试≥120 分。?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专业总分≥378 分,
专业课≥90 分;面试≥120 分。?
录取原则:国家总分≥251 分,政治≥40 分,外语≥30 分;汉语≥60 分;专业课≥90 分;
1.中国画学院、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壁画系、造型学科基础部、修复学院
美术史论≥70 分;
中国画学院专业总分≥535 分;
油画系专业总分≥264 分;
版画系专业总分≥470 分;
雕塑系专业总分≥510 分;
壁画系专业总分≥430 分;
造型学科基础部专业总分≥520 分;
修复学院专业总分≥500 分。
2.实验艺术学院
专业总分≥393 分。
3.建筑学院
专业总分≥230 分。
4.设计学院
专业总分≥517 分。
5.城市设计学院
专业总分≥480 分。
6.人文学院
专业总分≥425 分。
7.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专业总分≥425 分。?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40 分,40 分,361 分);专业课≥90 分;
1.中国画学院
美术史论≥90 分,专业总分≥535。
2.油画系
美术史论≥90 分,专业总分≥264。
3.设计学院
专业总分≥517。
4.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专业总分≥460 分。?
录取原则:外语≥35 分;
1.版画系、雕塑系
美术史论≥70 分;专业课≥90 分;
版画系专业总分≥475 分;
雕塑系专业总分≥480 分。
2.实验艺术学院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393 分。
3.设计学院
专业课≥90 分,专业总分≥517 分。
4.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专业课≥70 分,专业总分≥330 分。?
录取原则:材料审核、面试成绩≥70 分;总成绩≥15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