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
学校简介

延边大学简称延大,地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为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成员单位,由南开大学对口支援延边大学。
22考研招生信息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将材料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请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生源结构来确定。第二和第三学年则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发放年限不超过3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暂行)见表。

研究生奖学业学金标准(单位:万元/年,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30000元/人,硕士生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

(四)专项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朴杰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崔贞玉助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五)岗位助学金。

包括研究生

助管、助教等。

(六)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家庭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校园地助学贷款:只限家庭所在地尚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不可同时申请)。

(有需要的同学私信详细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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