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

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分类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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