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讨生的复试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招生

规划及生源上线情况自立断定,但复试线不得低于国家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实施同一复试线。一般,依照1:1.3的比例断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
初试总成果和复试总成果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果。即:入学考试总成果=初试总成果+复试总成果。思维政治本质和道德质量查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果,但查核成果不合格者不予选择。复试总成果低于150分的不予选择(其间少量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方案考生复试总成果低于130分的不予选择),归纳面试成果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果不合格不予选择。平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果不计入复试成果,但任何一科成果低于60分的不予选择。考生有必要参加一切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果不合格不予选择。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果是选择的重要根据。复试合格的,根据专业招生方案,依照入学考试总成果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择,入学考试总成果相同的,依照初试总成果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择。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依照各自计区别别排序选择。关于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一自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别离排序,先选择一自愿考生,再选择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批次顺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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